2010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X 日期:10-03-10
问:2010个税起征点是多少?还有什么情况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目前是月收入超过2000元起征,2008年3月1日开始执行此上调标准,此前是1600。也就是说,低于起征点的,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有消息说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
按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表如下: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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