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序言
劳动期间
(生产商品所需要的时间,在这个期间预付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
周转时间
流通期间
(出售产品所需要的时间,在这个期间生产时间转化为商品资本)
序言
假设:周转时间(10周)=劳动期间(6周)+流通期间(4周)
预付资本量:600磅
生产规模:劳动过程一周一周按相同的规模进行
(每周支出=600磅/劳动期间=100磅)
商品价值=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价值+工资
(刨除固定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
周转过程:
劳动期间1(1至6周)→流通期间1(6至10周)→劳动期间2(11至16周)…
↓↓
600磅预付生产资本转化为下一个劳动期间要到第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并于 11周才可以开始
生产资本第10周周末回流
↓
在此期间生产需要停顿4周
↓
那么如何使生产连续进行不至于因商品的流通而中断?
序言
缩小生产规模
两条途径
追加流动资本
缩小生产规模
具体做法:
将预付资本量(600磅)平均分配到整个周转周期(10周),每周的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00磅(600磅/6周)缩小为60磅(600磅/10周)。这样,在第6周劳动期间结束时,有60磅×6的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同时还余下60磅×4的资本可维持后4周(流通期间)的生产,在第10周周末资本回流便可完成后续生产过程,如此循环往复…
可行性:
缩小生产规模是以企业设备的缩小为前提的,但是按照不同企业生产的发展,投资有一个最低限额,低于这个限额,企业便没有竞争力,因此缩小生产规模对某些企业是无法实现的。
追加流动资本
具体做法:在流通期间追加资本
追加的资本量=每周生产规模×流通期间
↓
预付资本量=最初预付资本Ⅰ+追加资本Ⅱ
本章根据价格变动与否及劳动时间与周转时间的大小关系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细化
第一部分
(1~4节)
考察价格不变,资本周转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
(第5节)
分析价格变动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第一部分
1
劳动期间>流通期间
2
劳动时间<流通期间
3
结论
4
劳动期间=流通期间
劳动期间=流通期间
生产资本Ⅰ→商品资本Ⅰ
追加资本Ⅱ→生产资本Ⅱ
流通期间3=劳动期间4=5周
流通期间2=劳动时间3=5周
流通期间1=劳动时间2=5周
劳动期间1=5周
预付资本Ⅰ→生产资本Ⅰ
商品资本Ⅰ回流→生产资本Ⅰ'
生产资本Ⅱ→商品资本Ⅱ
商品资本Ⅱ回流→生产资本Ⅱ'
生产资本Ⅰ'→商品资本Ⅰ'
第一个周转周期
第二个周转周期
在劳动时间=流通时间的情况下,只有资本Ⅰ和追加资本Ⅱ的交替,不发生资本游离,因此,资本总是依次预付下去。
假设:劳动期间=周转期间=5周(周转时间为10周);一年有51周;
生产规模:100磅/ 周;资本Ⅰ=资本Ⅱ=500磅(预付资本=Ⅰ+Ⅱ=1000磅)
从生产资本的角度
一年生产的商品总价值
=每周生产规模(100磅)×一年总周次(51周)
=5100磅
预付资本执行生产资本的次数
=一年生产的商品总价值÷(资本Ⅰ+资本Ⅱ)
=
从周转次数的角度
资本Ⅰ一年的周转次数=51周÷10周=
资本Ⅰ一年的周转额=500磅×=2550磅
资本Ⅱ一年的周转次数=(51-5)周÷10周=
资本Ⅱ一年的周转额=500磅×=2300磅
一年总周转次数
=(资本Ⅰ一年的周转额+资本Ⅱ一年的周转额)÷(资本Ⅰ+资本Ⅱ)
=
劳动期间=流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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