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职工已购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一、申报职工及配偶基本情况: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职称)
除此套将要上市的住房外,是否另购或租住有公有住房
备注
职工
配偶
二、申报上市房屋基本情况:
产权证号
座落地址
产权面积
总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房改购房面积
总建筑面积
标准内购房面积
超标面积
自费面积
共用建筑面积
三、应补交房款情况(此项由房改办填写):
产权面积大于房改面积5㎡以上的
应补面积
应补房款
超标的
应补面积
应补房款
应补交房款合计
大写: 万仟佰拾元
四、单位审核签章:
申报职工单位审核签字盖行政章
申报职工配偶单位审核签字盖行政章
区(县)大企业房改办签章
五、市房改办审查意见:
政
研
部
资
金
部
单位负责人
签章
填表说明
1、本表需填写四份,自行复印(所有加盖的公章不得复印)。由市房改办、市房地产交易所、申报职工及配偶单位各留存一份。
2、表中“申报职工”是指购买政策性住房并取得房改房产权证的职工。
3、现任职务(职称)高于购房时职务(职称)并能提供出有效文件或资格证书的(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可按现任职务(职称)标准审核上市,但不重新计算原购房价格。
4、申报职工及配偶在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攀钢、十九冶、攀煤工作的,还需加盖区(县)或大企业房改办公章,若是市外的,还需加盖当地县级以上房改办公章。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下岗、买断工龄等)的职工需到原单位盖章,原单位已解体的,需到原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配偶是家属的,由申报职工单位盖章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6、离异职工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离异”二字,并提交离婚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7、申报职工单位须在审核栏内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出售(过户)”的意见并加盖行政章。
8、随本表同时提交产权证、房改成本价售房协议书及补交房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攀枝花市职工已购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