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自律承诺书
(投标人)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办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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