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坎黄氏宗亲理事会章程
总则
为适应新时代的社会发展需要,应徐坎村党支部、村委会、老年人协会、社众理事会、广大黄氏宗亲和社会贤达等的提议,现决定成立“徐坎黄氏宗亲理事会”。徐坎黄氏宗亲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以徐坎派系的黄氏宗亲为主体,自愿组织的民间团体。本理事会是徐坎黄氏宗亲联络各地黄氏宗亲的窗口,给黄氏宗亲间的沟通与交流、和睦相处提供良好的平台;同时也体现了当今和谐社会的主题,为创建平安徐坎、传承优秀民俗文化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意义深远。现特制订如下
第一章: 理事会的宗旨:
一、
第一条:寻根溯源、凝聚宗亲力量,促进宗亲大团结。
第二条:联络各地宗亲;促进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增进宗亲间的亲情,提供宗亲理事会的渠道和机会。
第四条:帮助宗亲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第五条:为民族振兴,徐坎民俗文化与社会和谐做贡献。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有权参加徐坎黄氏宗亲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参与理事会换届选举,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八条: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实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当宗亲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或遇自然灾害及各种困难
时,向理事会提出帮助的请求。
第十条:对理事会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和监督。
二、理事会会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认理事会的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积极参加
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团结互助,维护理事会的整体利益,在参加各项活
动中献策献力,为理事会的发展与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十三条:保证不利用理事会或理事会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损害理事会的活动以及发表有可能导致损害的言论。
第十四条:会员被政府剥夺公民权或损害理事会名誉以及拒不
遵守理事章程和决议的,由理事会决定作除名或劝其退会
等处理。
第三章:理事会组织结构和人员组成
三、组织结构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大会。大会每五年
召开一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必须取得参加大会成员的半数
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理事会是黄氏宗亲常设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会长、财务、
会计、通讯员、理事组成。理事会由各房亲推荐精英宗亲组成。
四、人员组成
:理事会成员以徐坎黄氏派系组成:
常务理事:村主要领导、老年协会会长、现任社众理事会首事、宜隆宫
理事会会长、社会人士等组成。
理事成员:现任社众理事会成员、社会人士、宜隆、雉川、陂仔等理
事代表组成
:理事会会长、财务、会计、通讯员、理事,任期
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大会职权和会长职权
五、理事会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条: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或罢免会长、理事。
第二十一条:制定和修改理事会的章程。讨论和决定理事会的
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二十二条:其他应属于理事会的各种事项。
六、会长的职权
第二十三条:会长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
第二十四条: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代表理事会参与社会活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财务收支的审批。
第五章:理事的资格和理事会的职责
七、理事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有责任心,并在社会上享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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