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限公司外勤人员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对外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适合上海****有限公司及其投资子公司外勤在籍工作人员(临时工除外),主要包括口岸查验、卡口查验、检验检疫现场查验、仓库工作人员。
、使用、报废。
、发放、管理。
:5月1日至10月31日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由办公室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审核后,统一实施采购;
,包括使用人姓名、性别、尺寸、岗位、领用时间、发放人等。
,在外出查验时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确保仪表整洁、得体、大方。
、错扣、脱线等现象,如发生此类情况的,由使用人自行缝补。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在配备工作服未满一年离职者或被辞退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须将工作服交还办公室。配备工作服满一年以上离职的,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按损失补偿,由个人补款,可重新申领。
—周五日常上班需按要求统一穿着工作服外出业务操作,工作雨衣以部门为单位发放,用于雨天外勤业务操作。
,办公室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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