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方案
1)主体结构施工完毕,质量合格并已验收,为保证施工进度,部分砌筑工程提前插入,但要保证提前插入的部位通过结构验收。
2)每层楼层弹出轴线,墙体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及构造柱位置线,并办理好预检手续。
3)立皮数杆,宜用30mm×40mm木料制作,皮数杆上注明门窗洞口、木砖、拉结筋、圈梁等的尺寸标高。皮数杆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一般距墙皮或墙角50mm为宜。皮数杆应垂直、牢同、标高一致,经复核,办理预检手续。
4)根据最下面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找平。
5)砌筑前,应将地基梁顶面或楼层结构面按标高找平,依据砌筑图放出轴线、砌体边线和洞口线。地基梁顶面或楼面清扫干净,洒水湿润。
6)在混凝土柱施工时,确保砌筑墙体拉接筋预埋件的位置准确。
,准备好砂浆试模。
1)砌块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格应一致。砌块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单。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宜大于35天。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要求控制含水率的块材应提前2d喷水、洒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洒水。
外观符合加气混凝土砌块外观质量表的规定。
加气混凝土砌块外观质量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1
尺寸允许偏差不大于(mm)
长度
±4
±5
±6
宽度
±2
±3
±4
高度
±2
±3
±4
2
缺棱最大、最小尺寸不得同时大于(mm)
100,20
3
掉角最大、最小尺寸不得同时大于(mm)
70,30
4
平面弯曲最大处尺寸不得大于(mm)
5
5
完整面不得少于
一个大面
6
裂纹
贯穿一面二棱超过缺棱掉角规定的裂纹或断裂
不允许
在一面上的裂纹长度不得大于裂纹方向尺寸的
1/2
贯穿一棱二面的裂纹长度不得大于裂纹所在面的裂纹方向尺寸总和的
1/3
7
爆裂、粘模和损坏深度不得大于(mm)
30
8
表面疏松、层裂
不允许
注:完整面是指表面没有裂纹、爆裂和长宽高三个方向均大于20mm的缺棱掉角的缺陷者。
2)砂浆
(1)砂浆的配合比应由试验室经试配确定。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3)同一检验批且不超一个楼层或250m3砌体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全少应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砂浆材料、配合比变动时,还应制作试块。
(4)优先采用干拌砂浆:干拌砂浆生产厂应提供: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犁式检验报告;干拌砂浆生产厂检测部门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及生产日期证明:干拌砂浆使用说明书(包括砂浆特点、性能指标、使用范围、加水量范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干拌砂浆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6)干拌砂浆存放日期自生产日起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应重新取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可以继续使用。
(7)砂浆的拌制与使用
砂浆组成材料的配料精度应控制在下列规定之内:
序号
项目
控制范围
1
水泥、有机塑化剂
±2%
2
砂、石灰膏、粘土膏、粉煤灰、电石膏、磨细生石灰粉
±5%
。
搅拌水泥砂浆时,应先将砂及水泥投入,干拌均匀后,再加入水搅拌均匀。
搅拌水泥混合砂浆时,应先将砂及水泥投人,干拌均匀后,再投入石灰膏(或粘土膏等)加水搅拌均匀。
搅拌粉煤灰砂浆时,宜先将粉煤灰、砂与水泥及部分水投入,待基本拌匀后,再投入石灰膏加水搅拌均匀。
在水泥砂浆和水泥石灰砂浆中掺用微沫剂时,微沫剂掺量应事先通过试验确定,~1/10000(微沫剂按100%纯度计)。微沫剂宜用不低于70℃的水稀释至5%~10%的浓度。微沫剂溶液应随拌合水投入搅拌机内。
,自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分钟;
粉煤灰砂浆及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
掺用微沫剂的砂浆为3~5分钟。
,其稠度应符合砌筑砂浆的稠度表的规定;分层度不应大于30mm;颜色一致。
,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如当施工期间最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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