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话语馒头引发的文化奇案
一个松软的话语馒头,击痛了电影精英的脆弱尊严。胡戈的视频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陈凯歌《无极》的部分画面及人物名字作为素材,展开反讽性戏仿。原作的“碎片”被重新拼贴之后,出现了全新的叙事结构――它以当代“圈圈娱乐城”的血案为母题,批评、颠覆、移置和篡改了原作的语义。这个话语事件,由于原陈凯歌的声言起诉,迅速成为2006年初最引人注目的文化事端。
早在1919年,法国达达主义画家杜尚在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上画了山羊胡子,并写下“她有一个热屁股”的字样。这是历史上最著名的颠覆事件,也是利用现存文化元素的再创造(颠覆性创新)的范例。戏仿总是一面嘲笑原作,一面又利用原作制造新的语义。在杜尚之后,近一百年以来,西方的戏仿运动风起云涌,至今没有终止的迹象。按照“侵权论”的逻辑,马塞尔杜尚就应当是艺术史上最大的侵权者之一,他“无耻”地侵犯了达芬奇老儿的权益。但芬奇的后人从未出面指控杜尚及其同伙。这并非因为它超出法律保护的时限,而是由于它根本就不是司法问题,而仅仅是一次用来搞笑的文化修辞事件而已。
胡戈的《血案》,沿着杜尚指引的“造反”道路奋勇前进。它使用了《无极》的素材,却没有抄袭原先的母题,更与商业赢利无关,它是公共言论空间的自由阐释,或者说是一次孩童式的拆卸,含蓄而精确地反讽了原作,并藉此拼贴出一个全新的“法制新闻”故事。胡戈可以为其对原作的蔑视而道歉,但完全无需为他的“剽窃”而内疚,因为他从未触犯法律,他仅仅触犯了原的面子而已。
尽管在思想和技巧上都还稚嫩,《血案》还是激怒了原作导演,侵权诉讼的威胁之声响彻云霄。但如果胡戈败诉,那么它只能证明中国司法界对艺术原则的无知。那些指责胡戈的律师,已经在公众面前暴露了其自身的弱点。从虹影小说《K》被诉“色情”,到湖北作家涂怀章因小说《人殃》“诽谤”而遭判6个月拘禁,中国司法界“非法”干预文学艺术,正在成为一种恶劣的时尚。
陈凯歌与胡戈的冲突,无疑是两大话语势力冲突的最新表征。早在80年代中期,解构和颠覆的后现代时代,就已经悄然降临。从王朔的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开始,经过电视肥皂剧《编辑部的故事》,到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大话西游》,反讽的语法逐渐支配了大众话语,成为遍及小说、电视、短信和口头段子的基本言说规则。《分家在十月》开辟了视频戏仿的先河,它以前苏联电影《列宁在十月》为素材,展开对央视内部事务的辛辣反讽。歧义、多义、无中心、零深度……,所有这些都宣告了话语威权的崩溃。戏仿是后集权主义时代的话语标志,它旨在打造哄客时代的语言狂欢。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凯歌信奉的仍然是“正谕话语”――一种威权主义的话语体制,它要求语义的单一、严密、崇高和不容置疑。“满神”企图扮演这样的角色,她在宏大的“神话叙事”里陈述真理,宣示命运,俨然一位飞翔的真神,但她头发翘起的天使形象,却显得如此古怪,构筑着一个可笑的视觉谎言,并最终成为胡戈所无情嘲讽的对象。
陈凯歌曾因先锋影片《黄土地》和《孩子王》而崛起,对中国电影话语的进化做过重大贡献。但第五代导演具有叙事上的基因性缺陷。陈凯歌和张艺谋必须依靠先锋文学(苏童)和港台文学(李碧华)提供的脚本才能自如地说话。而经过二十多年的蜕变,陈凯歌的精英叙事变得更加支离破碎,他甚至不能有效地组织起一个90分钟的电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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