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镇安南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改善农村人民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农村面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为改变我村散乱堆放和任意倾倒垃圾的习惯,还给村民一个环境优美、生活有序的环境,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文明新村和适宜生活居住环境为目标,以村庄环境整治为载体,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机制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建设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彻底改变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倒、乱放现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塑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新农村形象。
二、村卫生监督管理小组
为确保我村生活垃圾处理正常运作,成立村卫生监督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卫生管理工作:
组长:黎春兰(村支部书记、村委委员)
副组长:涂作炬(村主任)
成员:涂永高(退休老师) 谢岳南(村民小组长) 涂作典(退休村干部) 涂科善(村委干部) 陈文(村委干部)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收取办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属公益事业,为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受益人均等分摊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一事一议”会议研究决定,向村民酌情收取卫生费,其费用标准每月每户应缴交3元。不足部分由村委从村集体收益中给付一点、争取外出乡贤捐一点、上级政府支持一点的办法筹资解决。
四、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
(一)对农户的要求:农户应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点。
广大农户是生活垃圾处理的主体,必须增强环保卫生意识,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改变乱丢、乱堆、乱倒的不良习惯,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后投放到村委会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或按村委会指定的处理方式进行自行处理。按照就近原则,每户在下午4:30时前将垃圾用塑料袋或垃圾桶装好并投放到垃圾收集点。
凡下列生活垃圾均应投放到垃圾收集点:
A、有害垃圾:电池、药品、塑料、光管、电灯、农药瓶、油漆、病死禽畜等会产生(或燃烧后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
B、难降解的垃圾:塑料、玻璃、油漆、金属、泡沫。
C、其他生活垃圾,如旧衣服、死鸡、死猪、剩饭剩菜等,凡不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自行处理的,均应投放到垃圾收集点。
对本户产生的生活垃圾,提倡农户分类处理、减量处理,以减少外运垃圾总量。提倡农户自行处理的生活垃圾和方式有:
(1)可焚烧垃圾。如菜屑、果皮、草木、纸制品、剩饭剩菜等焚烧后不会产生有害物质的垃圾,提倡农户设置火炉堆定时焚烧,变成有机肥。
(2)有机肥垃圾。如菜屑、果皮、剩饭剩菜、禽畜尸体等通过深埋后能变成有机肥的垃圾,提倡回田处理、深埋处理或投放到沼气池。
(3)无害、可利用垃圾。如砖、石、瓦等建筑材料等须报村委,并按村委指定的地点堆放。
(4)可变卖回收的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垃圾,提倡农户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
凡居住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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