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的通知
核心提示中秋国庆“两节”是防范“四风”的关键节点,一些隐蔽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对廉洁过节工作进行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
各县(区)党委、**园区(经开区)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20**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效,现就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通知如下
一、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以身作则正风肃纪
中秋国庆两节是防范四风的关键节点,一些隐蔽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对廉洁过节工作进行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既要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做到十项严禁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十项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乱发钱物;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节庆活动;
4.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以值班车辆为名公车私用;
9.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学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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