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学
王万茂韩桐魁主编
中国农业出版社
目录
第一篇土地利用规划总论(含两章)
第二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四章)
第三篇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含五章)
第四篇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和实施管理(含三章)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土地与土地利用
第二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第三节我国土地资源及其利用
第四节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第五节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和程序
第一节土地与土地利用
土地的概念
土地的功能
土地的特性
土地利用的概念
一、土地的概念
什么是土地?学术界众说纷坛。为了弄清楚土地的概念,追根溯源要从“土”字和“地”宇谈起。
我国古书《说文解字》(公元121年,东汉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著)中对其早有述释:“土者,吐也,即吐生万物之意”,并以图示。“壤者,即松柔无块而宜于耕之士”。“壤”是经人工培育熟化而成的“土”,是“土”的质变。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对土和土壤概念的论述。
一、土地的概念
现代土壤学专著中常引用伟大的前苏联土壤学家威廉斯(1863—1939)关于土壤的定义:土壤是地球陆地上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
前苏联土壤发生学创始人道库恰也夫(1846—1903)认为:土壤是由岩石、气候、生物、地形和时间五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
土壤= f(气候、生物、岩石、地形)时间
一、土地的概念
地是天的对称,是由“士”和“也”两字复合而成。土地中的“地”则是指地球的地,存在着狭义土地和广义土地的概念之别,通常又与土地平面和立体层面相交织,形成土地平面观和立体观。
人们通常把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由泥土与砂石堆成的固体场所称为土地。至于海洋、江河、湖泊、池塘等均不列入土地范畴之内。
土地的平面不但包括地球上的陆地,也包括地球上的海洋。土地的平面观认为土地指整个地球表面(包括陆地和海洋)。它只有一种计量单位即面积计量单位。
一、土地的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土地概念由地球表面扩大至地球表层,由平面扩展至立体,形成了土地的立体观。
我国多数地学家和前苏联学者主张地球表层的上界以对流层的顶层为限,下界至岩石圈的上部。
澳大利亚学者“克里斯钦”提出土地综合体观点,并认为“土地是地表上的一个立体垂直剖面,从空中环境到地下的物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以及过去和现在与土地相联系的人类活动”。
一、土地的概念
1976年出版的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编写的《土地评价纲要》( FAO,1976)中,“土地是比土壤更为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影响土地用途潜力的自然环境,如气候、地貌、土壤、水文与植被,还包括过去和现在的人类活动成果”。
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1842一1924)指出:“土地的含义,指的是大自然无偿地资助人类的地上、水中、空中光热等物质与能力。”
美国土地经济学家雷利·巴洛维提出“土地是受控制的附着于地球表面的自然和人工资源的总和。”
总之,立体的广义的土地概念可近似于环境、资源、国土。
一、土地的概念
从法学观点来讲,法律上的土地并不是地理学上所指的整个陆地表面,而是人们能够利用、控制的土地。人力难以达到、难以控制利用的陆地,还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土地。
国土是指一个国家主权管辖的地域空间。
依照国际法的观点,国家领土是指在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领陆、领水、领陆和领水的底层士,以及领陆和领水上面的空气空间。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我国享有充分自主权的领海海域面积为 38万多 km2,可以管辖的海域面积近 300万km2。若包含 300万km2的海洋“蓝色国土”,我国国土总面积应该是1260万km2。
土地利用规划学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