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分层次培训考核制度(试行稿)
考核目标:
为实现分层次培训的目标,使各级护理人员能够适应不同工作任务,培养一支能适应现代护理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护理队伍。
实施方法
1、制定考核内容及标准:为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护理部根据各级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共制定了包括护理工作、敬业合作、职业道德、科研教学等四个方面的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岗位考核表。
2、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考核标准:80分以上享受100%绩效津贴并可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75-79分享受90%绩效津贴;70-74分享受80%绩效津贴;65-69分享受 70%绩效津贴;60-64分享受60%绩效津贴。
3、学分考核: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完成25学分的继续教育项目学习(其中Ⅰ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15学分,且Ⅰ类学分Ⅱ类学分不能相互替代,每五年完成国家级学分10学分),其他护理人员必须每年至少完成15学分。
组织培训
根据在职培训的特点,护理部主要通过岗前培训、新护士基本护理技术培训与考核、安排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安排岗位轮训、举办内容丰富的继续教育讲座、组织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广应用培训、举办护士长管理培训班等形式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临床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同内容的培训项目,人员参加培训情况与学分考核相结合。
组织考核
每年度对科室护理人员进行1次综合考核。不同岗位、不同技术职称人员年度考核,科室组成考评小组,年度岗位考核结果是岗位聘用、解聘、晋职、晋级、奖惩、任免等的重要依据,并与晋升档案工资档次、管理岗位津贴、岗位绩效津贴等挂钩。
各级护理人员依据学分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年终由护士长进行汇总后报科护士长审核;科护士长将所管辖的全体护理人员的年度学分审核结果上报护理部。
星光医院护理部
201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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