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花园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起草:陆镇铭
校核:柯一俏
修订小组成员:
苏国良、魏水扬、陈有才、黄永刚、陈欣华、陆镇铭、莫德玄、陈秀连、陈志平、黄国贤、李洪华、张浩杰、谭志华、江伟宏、丘晓东、江小青、梁琼、黎丹、邓汉金、黄宗琦。
执行日期年月日
合力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一)业主大会名称: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
(三)物业类型:
(四)物业管理区域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产生。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规范服务行为。
第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第五条 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材料送到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六条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2)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3)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4)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业主大会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及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7)需要提前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计划时;
(8)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条业主的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统计,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若业主认为投票的统计数额有误,可以到业主委员会秘书处查看投票的书面凭证。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302人,建筑物总面积44705平方米,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为以下第(一)或(三) 种形式:
(一)全体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以 (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三)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四) 。
第八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或由梯长送给业主,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则以挂号信的形式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寄往业主所登记的通讯地址,该挂号信寄出三天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时间从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内容告知未出席的委员,并且要书面记录该委员的具体意见。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需要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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