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指南
一、适用对象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生育或抱养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月补助106元。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2、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3、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申办程序及样表
(一)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2、由所在单位填写《咸阳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3、由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
4、所在单位携带《咸阳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由工资(退休金)发放机构发放。
(二)企业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身份证、户籍证明。
2、由所在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填写《咸阳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咸阳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3、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或本人现户籍所在地镇(办)审核。
4、报送参加养老保险对应的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
5、参加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手续的,由养老保险代理机构代发;参加养老保险在职的,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三)其他城市居民
1、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身份证、户籍证明。
2、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咸阳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或本人现户籍所在地镇(办)审核。
4、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并填写《咸阳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5、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
6、由户籍所在地镇(办)负责发放。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身份证、户籍证明。
四、工作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流程
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所在单位初审
不符合条件对象,告知本人
符合条件对象
所在单位填写《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花名册》
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
工资(退休金)经办机构发放
报送同级人社或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咨询电话:029—33688951
监督电话:029—33689593 029--33688487
(二)
企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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