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准备
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监测技术规范。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信息资料。
收集工程建设或生产过程对土壤造成影响的环境研究资料。
收集造成土壤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收集土壤历史资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收集监测区域工农业生产及排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气候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遥感与土壤利用及其演变过程方面的资料等。
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土壤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见表4-1。监测频次原则上按表4-1执行,常规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但不可低于5年一次,选测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提高监测频次。
表4-1 土壤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
项目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常规项目
基本项目
pH、阳离子交换量
每3年一次
农田在夏收或秋收后采样
重点项目
镉、铬、汞、砷、铅、铜、锌、镍
六六六、滴滴涕
特定项目(污染事故)
特征项目
及时采样,根据污染物变化趋势决定监测频次
选测项目
影响产量项目
全盐量、硼、氟、氮、磷、钾等
每3年监测一次
农田在夏收或秋收后采样
污水灌溉项目
氰化物、六价铬、挥发酚、烷基汞、苯并[a]芘、有机质、硫化物、石油类等
POPs与高毒类农药
苯、挥发性卤代烃、有机磷农药、PCB、PAH等
其他项目
结合态铝(酸雨区)、硒、钒、氧化稀土总量、钼、铁、锰、镁、钙、钠、铝、硅、放射性比活度等
5布点与样品数容量
“随机”和“等量”原则
样品是由总体中随机采集的一些个体所组成,个体之间存在变异,因此样品与总体之间,既存在同质的“亲缘”关系,样品可作为总体的代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异质性的,差异愈小,样品的代表性愈好;反之亦然。为了达到采集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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