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74427767-8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2号联系电话 0371-65578963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赣H04289 车辆类别大型普通客车
厂牌型号 6790JCZ 颜色
初次登记时间 2003年1月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00135152 车架号码 L118ZR5C920301607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年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0006498591 (征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2007 年12月(证号 2014383 )
车辆保险险种 1 交强险 2 车损、盗抢 3第三者责任 4 人员、火险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2008年 3月2 日
配置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2、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拾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方,由方负责办理手续。
3、自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元)。
4、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应将过户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 方支付清方过户手续费。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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