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界河镇马楼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滕州市界河镇马楼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年修订经教代会通过)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全校中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年修订)为主要依据。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师德日常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
3、出勤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
5、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6、奖励三、考核办法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30分)由本单位的领导、同事、学生、家长(或施教区干群代表),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测评总分值100分,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小学: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或施教区干群代表)平均分按50%、40%、10%的比例记分。中学: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或施教区干群代表)平均分,分别按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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