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发包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长春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水池防水涂衬工程
工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
工程内容:1. 天安第一城地下车库内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防水玻璃钢、涂衬、全水质化验
2. 办理二次供水许可证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工程范围:地下车库内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防水玻璃钢防水、涂衬。
三、施工方式:
1、现场施工
2、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指令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3年6月4日
竣工日期:2003年6月15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标准。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RMB叁万伍仟贰佰肆拾伍元整(固定总价)
¥:35,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付人民币20,(贰万元整),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并取得二次供水使用许可证后付人民币13,(壹万叁仟肆佰捌拾叁元整),余款1,(壹仟柒佰陆拾贰元整)待交付使用满一年后付清。
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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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布三涂85元/平方米,二涂45元/平方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3年6月4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承包方:长春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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