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自行监测方案
紫金矿业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紫金矿业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生产情况
青海紫金于2008年11月在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注册成立,占地720余亩,,主要承担德尔尼3×30万吨/年尾矿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和40万吨焙烧渣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其中环保投资为7881万元,占总投资的12%。该尾矿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以德尔尼铜矿尾矿为原料,一期工程配套年处理30万吨硫精矿制酸装置一套,采用氧化焙烧-稀酸洗涤-两转两吸工艺流程制取硫酸,回收铁焙砂; 配套12MW余热发电机组一台,利用高中位余热发电和中低位余热供暖; 配套年处理25万吨铁焙砂回收铜、锌、钴项目,采取酸浸-萃取-电积工艺生产阴极铜,采取氧化除铁-中和沉锌、钴工艺回收锌、钴产品。
2010年4月开工建设,德尔尼尾矿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于2010年8月6日、综合回收铜钴项目于2011年10月11日分别取得环评批复,两项目于2011年10月、11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进入试生产阶段。2013年12月5日、2014年1月20日分别取得德尔尼尾矿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及综合回收铜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二)企业污染物治理情况
1、废气
公司在生产后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制酸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沸腾炉烟气经回收热能及收尘处理后送制酸系统,焙烧炉烟气采用动力波稀酸洗涤净化技术,制酸工艺采用
“两转两吸”的工艺,以提高SO2转化率,降低尾气中SO2排放浓度,%。制酸尾气中SO2排放浓度为200mg/Nm³左右,低于国家《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的400 mg/Nm³,尾气经过高度为90m的尾气烟囱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石灰石—石灰两段中和法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全部循环利用至制酸系统及中和回收铜钴系统,达到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进入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中和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厂区马路降尘等。
3、固体废弃物
目前情况下污水处理产生的石膏和中和渣为一般工业废渣,可做为生产建筑装饰材料的原料,2011年9月与青海省大通县生云建材门市部签订了中和渣、石膏渣回收合同,目前共回收约20000余吨。
4、噪声
公司在噪音控制方面做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采取了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
二、自行监测情况
(一)监测内容及频次
制酸尾气末端通过碱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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