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程序:
1、所需证件及表格: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手册》;《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审查表〉》
2、夫妻双方带以上资料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合影照片到街道办事处当日免费办理。
(二)办理《生育证》申请的审核、报批程序:个人申请→提交证件→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梨园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20日内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10日内予以审批、答复,合格的发给生育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不批准的理由→通知街办,通知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张榜公布、政务公开→将生育证和书面答复理由发给本人。应提交以下有关证件和证明: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2、双方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子女的证明;
3、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4、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行免费审批办理、查验:1、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赴奎文、潍城潍坊城区以外务工、经商或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年满十八至周十九岁育龄妇女,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流出计划生育
管理合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办事处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程序:已婚育龄妇女流入本街道辖区,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免费查验,出具相关证明,建立微机信息档案。也可由村居计生主任代为办理。
(四)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子女的,凭《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当日免费办理。(五)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查证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证据,严格按执法文书、程序,协助区计生局对违法生育的夫妻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0**年服务承诺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依法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做服务承诺:
一、热情接待。对前来办理计划生育事务的人员,承办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及时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需请示或研究的问题,明确答复办理时间;对需到其他部门协办的事务,主动指导来客转入相关部门。
二、实行首问负责。凡来咨询、办理计生事务人员,接待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公务要及时释疑答复;职责范围外的公务要专心、诚心、耐心听取,指明承办单位路线、程序。
三、工作熟练迅速。工作人员保证做到工作雷厉风行,注重提高效率,根据轻重缓急,能办就办,说办就办,不拖拉,不搪塞,能一次办成的,不让群众跑第二次。
四、礼貌接发电话。随响随接,及时运转,用语文明,记载清楚,说话简洁,中心明确,传呼迅速。
五、严格执行纪律。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办公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串岗;在班时间不闲谈,不打牌下棋,不长时间接待亲朋;节假日值班不离岗,保证正常接待,办理公务;在办理、执行公务过程中,按章办事,不收受礼品,不接受吃请。本服务承诺,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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