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精神损害赔偿.doc专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精神损害赔偿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专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四种情形是: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此之外,不能请求损害赔偿,范围明显过窄,不利于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
(一)通奸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
从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看,配偶一方有通奸行为,另一方是无法获取精神损害赔偿的。而笔者认为,婚姻法确立通奸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必要和可行的。婚姻法应当对夫妻忠实义务的内容作例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陈述,并明确将通奸行为作为另一方配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直接将通奸规定为提起精神损害损害赔偿的事由,法官可以根据造成损害的大小判定精神抚慰金的多少,这样对行为人和受害人而言应当是公平合理的,也不会出现滥诉的情形,能更好地起到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
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在离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由于偶然的事情发现自己抚养多年的子女并非自己的骨肉,自己多年来对子女的感情付出突然付之东流,面对这样的打击男方往往会愤而提出离婚,要求女方返还抚育费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这样的情形如果处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情形,不给予受欺骗的男方适当的精神赔偿显然有失公平,受欺骗者不仅无端支出的抚育费有去无回,受到欺骗后心中的郁闷、愤怒、伤痛是可想而知的,法律对其伤害视而不见,有失公正。
(三)配偶一方有卖淫嫖娼行为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2000字民法论文。
①1998年日本长野冬奥会后,场馆设施的高额维护费用使长野经济一蹶不振;2004年雅典奥运会,投入30多亿欧元建设了30多个奥运场馆,赛后既没有进行商业化运作,也未被社会有效利用,基本处于尘封之中,每年1亿多欧元的高昂养护成本成了雅典人的心病。雅典市副市长甚至说:雅典奥运会的债务需要希腊未来几代人来偿还。
〔基金项目〕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课题公用体育事业特许经营的规范研究(1675ss12068);浙江省2011年社科规划课题(11yd67yb);2010年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课题(skyy201006);2011年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商经济法课题(jdc1110)
体育作为增强国民体魄,提高国民素质的手段,各个时期的政府都给予了莫大的关注,通过相应的公共财政予以保障,然现实匮乏的公共财政,总使得公共体育服务的欠账太多。是等公共财政富余了,再来保障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呢,还是通过可行的制度革新,来弥补公共体育服务的稀缺呢?在当前现实问题的倒逼下是必然要给出答案的。
一、困境:北京鸟巢经营的实证分析
北京在建设奥运会场馆时,为了避免先前国外政府办奥运而出现的财政困境,?①对其承诺负责的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运用了市场融资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以公私合营形式,充分利用和吸收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该方式既有效地解决了奥运筹办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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