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SC
UNEP/POPS/
联合国
环境规划署
Distr.: General
24 August 2005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2005年11月7-11日,日内瓦
临时议程* UNEP/POPS/。
项目5 (d)
审议拟议列入《公约》附件A、B和C
的化学品: 林丹
林丹提案** 《斯德哥尔摩公约》第8条。
秘书处的说明
本说明附件载有秘书处应委员会主席Reiner Arndt先生(德国)编写的墨西哥政府按照《公约》第8条第1款提交的关于将林丹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的提案的摘要。提案的全文载于UNEP/POPS/。
委员会可能采取的行动
委员会不妨:
审议本文件和UNEP/POPS/;
决定它是否认为该提案符合《公约》第8条和附件D的要求;
如果它决定该提案符合上文第(b)分段中提到的要求,则制定和商定一份工作计划,按照第8条第6款编写一份风险简介草案。在编写这种工作计划时,委员会不妨考虑到 UNEP/POPS/。
附件
关于将林丹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 A的提案
导言
林丹通常称为六氧环己烷的伽玛异构体,这种白色的晶体,在光线中、高温、空气、二氧化碳和强酸中性能稳定。技术六氧环己烷主要含有五种异构体:a 六氧环己烷(53%–70%)、b 六氧环己烷(3%–14%)、 g 六氧环己烷(11%–18%)、 d 六氧环己烷(6%–10%) 以及 e 六氧环己烷(3%–5%)。这种异构体混合物基本上用来作为一种廉价的杀虫剂,但由于伽玛异构体是唯一显示出强烈的杀虫特性的异构体,因此从这种混合物中提炼出来,其商品名称为林丹(工业级纯度大于>99%)。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远距离跨境空气污染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议定书》将林丹(及六氧环己烷)列为一种限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根据《议定书》,林丹的限制用途最近受到了一次强制性审查。
本档案材料完全着眼于提供《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D第1段和第2段所要求的资料,而且主要是根据以下审查报告所提供的资料编写的:
国家林丹诊断报告。墨西哥国家生态研究所。2004年(/dgicurg/download/Proyectos-2003/)
关于林丹的技术审查报告。欧洲经委会。 2004 年(/popsxg/docs/2004/)
林丹问题决定文件(草案)。环境合作委员会。2000年(es/pdf/POLLUTANTS/)
六氧环己烷毒理学简介,美署。2003年(/toxprofiles/)
这些审查报告也是《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D第3段中提到的关于这种候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化学品的进一步资料的来源。
1. 化学品识别
名称和登记号
化学文摘社化学品名称: 伽玛,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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