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孵化器初探
张悦
孵化器(Incubator)也称为创业中心(Innovation Center),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随着新技术产业革命的兴起和发展,20世纪 50年代孵化器作为经济名词被引入了经济领域。孵化器模式产生之初主要孵化对象是经济社会的活动主体企业。它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初创期企业的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20世纪八、九十年代,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政府、基金会和NPO支持型组织开始在NPO领域引入“孵化器”概念。孵化器概念被我国引入公益领域是在2007年4月,由南都基金会与上海浦东非盈利组织发展中心合作成立了公益组织孵化器(Non-profit incubator),旨在为初创期民间公益组织提供关键性支持的公益项目。公益组织孵化器模式被创制的初衷是源于草根NGO在注册初期所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基础薄弱、人才匮乏、观念陈旧、内部管理不科学、筹资困难、缺少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缺乏与政府沟通的经验等。公益组织孵化器利用自身资源为初创时期的草根NGO提供服务,帮助其获得合法身份,通过创设良性互动环境,有效地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进而打造出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规范的运作及管理模式。
本文拟以国内外公益孵化器的典型——上海浦东新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以及日本NPO支援中心作为研究个案,并类比与公益孵化器创设初衷及运作模式相似的企业孵化器,进而对公益孵化器这一新兴事物未来的发展方向及规范运作模式进行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200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NON-PROFIT INCUBATOR,简称NPI)把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引入公益领域,首创“社会公益组织孵化器”概念,专门培育有创新性的社会组织,发现和支持有潜力的社会人才,以创造出更好的社会效益。上海NPI采用“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兴办、民间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受益”的模式。目前,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的“公益组织孵化器”(NPI)为刚刚起步的社会公益组织主要提供以下五个领域的服务:
1、提供基础设施服务。NPI为孵化器内的公益组织免费提供网络、传真、电话、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并提供办公室、公共接待区、会议室、培训室、小型图书馆等办公场地。
2、提供设立辅导课程。NPI的主要目的之一则是帮助进入孵化器内的草根NGO最终获得合法身份。因此,每个草根NGO进驻NPO都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并签署高于政府颁布NPO管理条例的内部管理协议和NPO自律公约。NPI通过完善的辅导极大的提高了被孵化组织的身份合法化概率。
3、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为帮助草根NGO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能够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和旺盛的活力,NPI通过与其他公益组织、智囊机构合作聘请各领域专业人员、开设相关培训课程的方式为草根NGO提供公益领域能力建设趋势与筹款策略演进的信息分析,推动战略发展规划的制订,搭建管理体系架构,帮助其规范运作及发展。
4、提供小额补贴服务。由于没有获得合法的主体身份,缺乏公信力是初创时期的NGO资金匮乏的重要原因。NPI利用其自身运作公益项目的经验和实力,获得资金资助方的认同,从而吸引创业投资资金进驻。通过对进入孵化器的NGO提供小额补贴,支持其发展和壮大,帮助其支付人力资源成本,以吸引并留住更多的专业人才。
5、帮助NGO协调政府关系。草根NGO往往缺乏与政府沟通的能力和经验,NPI基于其自身的口碑、影响力和信用为被孵化组织获得政府和公众信赖。NPI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就是帮助草根NGO协调政府关系,争取到政府对于草根NGO的信任与支持,为他们搭建起顺畅的沟通平台,提升草根NGO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在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模式中,政府和公益孵化器的互动已经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公益组织孵化器协助政府提升了草根组织的治理水平和能力,规范了草根组织的运作,通过对草根组织的监督和指导起到了“过滤”和“筛选”的积极作用。同时,公益组织孵化器利用自身资源帮助和指导草根组织获得合法身份,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后续公益项目的运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
公益组织孵化器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在我国发展历史不过短短四年时间。在国外同类性质的针对初创期公益组织的援助性组织,如美国的“基金会孵化器”、台湾的“NGO育成中心”、日本的“NPO支援中心
”等发展已相对成熟。鉴于传统文化积淀、民众心理的共通性、社会发展模式即政府主导的相似性,我国和日本在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模式、发展态势、主要问题等方面相似度较高。笔者将对日本NPO支援中心运作模式进行简要分析,进而从中吸取可以被我国公益组织孵化器借鉴的优秀经验。
1998年3月,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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