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个人最高贷30万元,两人最高贷50万元
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首套住房的家庭最受益
在银行贷款门槛不断提升,与公积金贷款利差明显扩大的情况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10月1日起将对公积金提取和购房贷款的条件、方式及范围等做出新的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慧告诉记者,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首先是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凡是租住我市廉租住房、公租房的职工以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下月起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的手续会更加简化,服务也会有相应改善。
第二方面,也是此次最主要的一个调整,就是对中低收入家庭自住性购房融资实行“保底数、增额度、延期限”。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可突破公积金存储余额倍数限制,单人最低可贷到18万元,最高可由之前的24万元放宽到30万元;两人最低可贷30万元,最高可由之前的40万元放宽到50万元。经济适用房贷款期限在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最长可放宽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在陈慧看来,贷款政策的放宽,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及首套房的普通家庭来说是最受益的。“调整的额度也是结合近阶段我市住房价格水平、户均购房建筑面积和公积金资金运作情况来确定的。”
与此同时,为严格执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限制投资和投机性贷款购房,从下月起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会由原来占房价的50%提高至60%,也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后,贷款购房户会不会受到影响这个担忧,陈慧表示:“%,因此绝大多数家庭不会受影响。”
注意的是,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市民如有疑问可拨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8891或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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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后,职工还贷压力减轻了不少,记者也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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