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申请报告
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设所需材料1、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动员会议记录;
2、村党支部专题会议记录;
3、村支两委专题会议记录;
4、村党员大会专题审议记录;
5、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6、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注:以上记录,将原件注明“以上记录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村公章上交到办事处,办事处再备齐其他资料一并上交民政局。
7、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研报告(村级只报乡镇或办事处备案,不交民政局);8、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申请书;9、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登记表(一式三份);10、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一式三份);11、乡镇(办事处)公墓规划选址意见书(平面图);12、乡镇(办事处)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领导签发,乡镇或办事处盖章);13、乡镇(办事处)对所辖各村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批复文件(原件);14、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乡镇或办事处根据村上报的可研报告拟写);15、乡镇(办事处)申请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报告;16、乡镇(办事处)及村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彩色图片(含专题动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公墓建前、建后彩色图片等,暂时没有的后期补齐)。
17、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7月20日前行文)。
★注:以上所需材料仅作参考,如还需完善,另行通知;另,所需资料如无模板,请根椐实际拟写上交。
篇二:公益性墓地设立程序。
公益性墓地设立程序办理对象(一)申请对象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提出公益性墓地设立的申请。
(二)申请条件1、公益性墓地选址必须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
2、公益性墓地必须距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20**米以外,距离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外,距离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外。
3、公益性墓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公益性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三亩。申办手续(一)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二)书面申请;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六)当地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许可证;(七)其他有关材
公益性公墓申请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