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发布表
[ 编号:2011401216]
工程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消防大中队营房大楼工程
工程地址
中山市沙溪镇乐群永厚村岐江公路北
建设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许岳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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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及其它
总建设规模
5600平方米
其中招标部分建设规模
5600
总工程量
建设标准
合格等级
投标内容
施工
工期要求
6个月
工程项目
总投资
1200(万元)
招标部分造价
1120(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00%
集体自筹0%
私人0%
外资0%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勘察单位
报名起止日期
2011-6-21 至 2011-6-30 11:00
设计单位
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标日期
2011-7-1 9:00:00
监理单位
待定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级企业须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须已办理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2、注册建造师要求: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同时需提供注册建造师2011年3月、4月和5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和社保卡号;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需提供职称证和2011年3月、4月和5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和社保卡号;4、业绩要求: 2008年6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工程合同价超过800万元或以上的公建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和有地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交易中心盖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另提交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5、信誉要求:2010年1月至发标前不能出现以下不良行为记录:发生安全事故、拖欠工人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市级或者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时间以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沒有行为发生时间的以通报时间为准(由招标人举证,一经查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其它人员举证在发标后五天内为有效期,逾期不予受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报名地点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的外市企业中山分公司负责人)亲自参加报名;8、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为5-30家时全部入围,如超过30家时,招标人在发标时将通过摇珠方式选择30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如发标时合格投标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后,重新组织招标;9、投标保证金:中山市各大商业银行开具投标保函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有效期为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8月21日。
报名所需资料:
①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②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凭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和法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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