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粮商的粮食投机 .doc宋代粮商的粮食投机
【英文标题】GrainMerchant’sSpeculationintheSongDynasty
【内容提要】宋代商人在发挥调剂余缺功能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投机行为。宋代粮商的投机行为,多见于三个领域:一是向官府贩粜军需粮草过程中,利用各种非法手段,诈取官府钱物;二是在城市粮食贸易中投机取巧,从城市居民和城郊农民身上攫取暴利;三是乡村中的地主家庭,趁粮食短缺之机,残酷地压榨农民。这些投机活动,既暴露了宋代粮商惟利是图、为富不仁的丑恶嘴脸,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古代商人的投机性。
【英文摘要】Themerchantsseized every chance to gain advantage bytrickery,asarketsuppliesinthe Song Dynasty. Grain merchants speculatedmainlyinthreeoneybyfraud intheprocessofsellingarmyprovisionstothegovernment. Thesecond the citizens and third erchants’ natuve ofprofits before-everythingandbeing-erciful,andshoerchants’characteristicofspeculation.
【关键词】宋代/粮商/粮食投机
SongDynasty/merchantgrain/grainspeculation
宋代商品经济固然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毕竟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中期。在商品交换和流通领域,不等价交换极为普遍,奸商贪贾到处都有。与其他各种商贾相比,宋代粮商的投机性最厉害。南宋李之彦在《东谷所见》一书“谋利”条中讲:
最是不仁之甚者,粜籴一节。聚钱运本,乘粒米狼戾之时,贱价以籴。翘首企足,俟青黄不接之时,贵价以粜。其籴也,多方折挫以取赢;其粜也,杂糠秕而亏斗斛。天生百谷,以存活一世,而谋利之徒,不欲其丰而幸其歉,不喜其饱而愿其饥。
李之彦将他们称为“最是不仁之甚者”;有的官员将其特别恶劣者定为“不义户”(注: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谯殿撰墓志铭》。),都不是偶然的。所以,对宋代投机商的典型代表——粮商的投机性进行一番剖析,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观察宋代商人的真实面目。
一向官府贩粜军需粮草中的投机行为
诚然,宋代官府在市籴军需粮草过程中,存在强迫摊派、不支钱、少付款等问题,对一般民户危害很大。学者们对此论述比较多。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粜卖者不乏奸诈之徒,不正当手段也很多。
早在宋太宗端拱二年(989)九月,允许商旅向京师官仓入中粮食的诏令中规定:“所有食禄之家并形势人,并不得入中斛斗、及与人请求折纳。违者,许人陈告,主吏处死,本官除名贬配。仍委御史台科察。其所中斛斗,不许(计)多少,并支与告事人充赏。主吏自能陈告,并免罪,亦依告事人例施行。其监纳朝臣、使臣,不得受人嘱托纳中斛斗,违者并除名贬配。”(注:《宋会要辑稿》食货62之3。)“食禄之家并形势人”,属于宋代的官僚地主家庭,有权有势。这道诏令禁止他们入中粮食,规定可谓十分严密。至于禁止的原因,诏令并未明说,当时人肯定是非常清楚的,即在此前的入中过程中,这批人凭借权势,损公肥私。禁令颁布后,官吏家庭可以假手他人,很难查处。更何况,在京师之外的其它地区入中,后来虽然也有部分限制,但范围不大。这样,官僚地主家庭公开或暗中入中粮草,并无大碍。此类禁令,只不过证明这批人不正当行为太突出罢了。
粮商向官府贩运粮草中的投机活动,主要有四种手段和方式。
1 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十月,权三司使公事范雍说:“天下和籴和买夏秋粮草,虽逐处开场,多被经贩行人小估价例,外面添钱收买。候过时,乘官中急市,即添价却将籴买者中卖。”(注:《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0;《文献通考》卷21。)原来,宋朝官府向民间收买物品时,实行“时估”制度,每旬由官府召集当地行会商人共同评议决定收购价格。(注:参见魏天安:《宋代的科配和时估》,《河南师大学报》1982年第2期。)置场收购粮草,也是如此。官府收购价,有时高于市价。但有的时候,粮食“经贩行人小估价例”,却不是为官府着想,节省收购资金,而是设计多赚官钱。官府籴场定价低,绝大多数贩运者当然不会卖给他们。而另一部分资本雄厚的粮商却在外面加价截留,收籴囤积。等到官府籴场完不成收购任务,无法向上级交差时,必然会加价收籴。奸商趁机将囤积之粮抛出,坐取暴利。粮商这种奸诈手段,也用于官府收购常平仓米。元佑元年(1086),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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