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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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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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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租房
优惠
1、企业到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发展潜力的国际服务外包或软件出口企业。 2、主要从事承接国际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创意设计外包、软件出口业务的企业 3、自入围“123”计划之日起,三年内企业从业人员能达到 2000 人、年出口能达到 3000 万美元
租金减免。对入驻的均每人约 10 平方米提供租赁办公用房,给予第一年免房租,第二、三年房租减半的优惠。
《无锡市“123”计划》
获市“123”计划认定企业
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根据项目情况,给予最高每平方米1000元的购房补贴,补贴面积为最高2000平方米。
《无锡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无锡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到位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从业人员超过200人的企业,三年内能达到市“123”计划条件的规模企业
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给予最高每平方米1000元的购房补贴,补贴面积为最高2000平方米; 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10平方米使用面积享受三年房租补贴,入驻太科园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的补贴,入驻创新创意产业园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5元/平方米/月的补贴,入驻其他载体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5元/平方米/月的补贴;企业达到市“123”计划条件并获得相应支持时,购/租房优惠不再重复享受。
经认定的区内所有服务外包企业和机构
租房补贴: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10平方米使用面积享受两年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入驻太科园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的补贴。
鼓励科技孵化器内毕业企业进入高新区产业化
在高新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给予相当于土地款总额10%的补助;对毕业企业购买高新区内厂房的,按照当年度高新区管委会标房售价或租金标准给予相当于所支付款10%的补助;租用高新区厂房的,给予所支付一年厂房租金20%的补助。以科技资金专向补助、新增投资部分银行贴息等形式予以支持
《无锡高新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两年内每年给予其租赁研发场地(不超过300平方米)房租金的30%的补助;
《无锡高新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资金补助
满足123计划的扶持企业,当企业从业人员达 500 人以上,且年出口达到 300 万美元以上
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 500 -1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
《无锡市“123”计划》
获市“123”计划认定企业
资金补助。对达到5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在获得市资金补助的同时,新区给予不低于50%的配套资金支持。
《无锡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无锡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到位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从业人员超过200人的企业,三年内能达到市“123”计划条件的规模企业
1、资金补助:当企业从业人员达200人以上,且年出口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合同业绩、发展潜力等,新区给予一次性补助100-300万元人民币,用于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 2、企业达到市“123”计划条件并获得相应支持时,新区配套资金补助将按实补足到位。
对于从事服务外包紧缺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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