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行业自律条款
(根据专委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规范企业行为推动我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产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的自律宣言”整理)
一、“十一五”前期,以实现车用甲醇燃料“一高一低”规模化推广为重点。业内企业不分规模大小,入行先后,都要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成为质量保证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不做误导消费者或虚假不实的广告宣传。坚持诚信为本,勇担社会责任。
二、认真履行以下十项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现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一高(M85)和一低(M15)”甲醇汽油标准进行市场推广。不得将未经时效检验、未经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正式评审鉴定的产品及推向市场。
2、不做假、不制假。不得在车用醇醚燃料调配过程中超比例任意勾兑,不得在添加剂中夹杂苯、酚等芳烃类物质。
3、明示产品包装。入市产品,要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明显位置,标明产品全称、品牌、商标、生产厂家、出场时间、有效日期、联系电话、长产厂家地址等信息,并在加注终端予以明示。
4、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产业流程,主动为用户和上下游企业做好常态协调服务工作。
5、自觉做好产品跟踪和评价工作。自觉进行经济、能效、环境的动态评价和跟踪检测服务,积极配合进行“3E”分析。
6、合作共赢、成果共享。与合作对象诚心相待,既要提供合格的产品或产品技术,还要提供安全保障和正常生产的操作规程和营销服务。
7、为用户提供“保险”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为用户提供甲醇汽油“保险”服务。服务内容应有文字承诺,并经双方认可。
8、接受监督。要在相关范围内公示标识和产品名称。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用户的监督检查。
9、积极参与区域联片应用、推广的示范试点活动。
10、对事故案例不瞒报、不遮掩,主动对事故或事件进行剖析和处理。在推广前提出应急预案。
三、主动参与积极做好八件实事:
1、建好业内科研成果和应用管理成果交易和交流的平台。不断充实专委会、标委会科技成果数据库和标准化信息数据库,积极采集会员单位的产品、技术、科技成果和企业注册标准,边建设、边应用,活跃行业活动,有效进行市场转化。
2、客观分析存在的关键技术薄弱环节。在协助政府部门,组织会员单位的技术力量,主动解决行业存在的难点、热点和敏感问题。
3、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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