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律师门)
2月26日,新华网全文转发文章《重庆“打黑除恶”:李庄“造假”案始末》(新闻链接http://news./legal/2010-02/26/)——国家通讯社新闻网站刊发出的该文章,已然为喧嚣一时的李庄“造假”案划上一个句号——这个句号的出现无疑就是一个标志: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庄律师、以及李庄律师曾经宣称的某些概念,终于在法庭的一审再审之后、彻底倒了!
李庄真的倒了。“李庄倒掉”的标志,不仅是重庆法庭宣判其有罪判刑一年六个月,更有北京司法部门宣布吊销其律师执照——而在此之前,李庄曾将此身份作为张扬个性的最大“护身符”和最后一根“稻草”——即使,李庄之倒没如某些人预先想象的那样,会像某尊神像倒塌般地溅起一片呛人的尘土!
即使,围观的人群正在之间散去;即使,李庄“造假”案似乎尘埃落定——但李庄、以及李庄曾经极力渲染的某些象征轰然倒塌之后,却像一部手法粗糙但意味深长的记录片,留给人们不尽的思索:李庄之倒,谁的胜利?
表面上看,是顺应民心“打黑除恶”的重庆取得了上风,将为了巨额代理费用而铤而走险伪造证据、妨害作的“黑律师”拉下马来。正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从北京风尘仆仆赶赴重庆的李庄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宣称“没有我摆不平的案子,没有捞不出的人”,除了他一直自信的法理知识和多年摸爬滚打练就的诉辩技能以外,公众最感兴趣的还有:李庄一直炫耀的“上面有人”和“最高法院也要买帐”究竟是他在有恃无恐、还是虚张声势的“杯弓蛇影”?!
即便如此,在证据确凿的犯罪事实面前,李庄不得不当庭承认“我认罪”、被李庄扯作大旗的一些“虎皮”似乎也没有为他呼风唤雨保他不入监牢——事实证明,即使很有来头、即使“上面有人”但都不能阻挡法庭将罪犯(哪怕这个罪犯曾经是深谙法理的律师)送进牢狱——李庄被二审判刑、标志这位声明赫赫的京城大律师确实“倒下”的当天,便有网友欢呼:李庄最终被判定有罪,与其说是重庆在“打黑除恶”中对大有来头的“造假律师”之胜利,倒不如说是法治战胜人治的社会进步!
佘祥林杀妻案:
备受关注的佘祥林杀妻案在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庭审9点开始,10点40分左右,刑事庭法官当庭宣布佘祥林无罪,同时告之他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轰动一时的冤案,在这一时刻得到昭雪。此案到此时,似乎告一段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可以从这里感受到四悲四喜。
一悲:谁的谁心疼
,这事儿,当然数佘祥林一家人最悲伤了。好端端的一个人,蒙受如此多年的不白之冤,不但自己,而且自己的亲人也因为这一错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好端端的一家人,拆地七零八落。悲莫大于心死,将心比心,一个人在这么长的时间内,经历这么多的冤枉,是为一悲。
二悲:据报道,当年的办案当事人已经全部停职,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可谓是“身怀利器”,习惯了用快刀去斩罪人,去判定别人的罪有罪无,但这次却相反,是要等待自己的被处理了。有人说,坏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知的情况下,等待坏事的到来。做司法人员做到这个份上,是为一悲。、
三悲:既然错判了人,相应的国家赔偿就要启动。按照相关计算标准,大约要赔偿20余万元。不管是哪个部门赔偿,都是国家的预算;不管是否向责任人追偿,都会影响了这一方司法机关的形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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