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学生会章程(草案)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使之成为国家需要的合格人才。
2、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宣传教育,提高同学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
4、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本会的工作目标:以促进文化交流、活跃校园气氛为己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正式学籍的同学,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籍贯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力:
1、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本会的一切工作有质询、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4、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塑造美好形象,维护本会荣誉。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1、热爱学生会的工作,不图名利,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全体师生服务。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同学作表率,争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尊敬师长,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工作效果,注意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二条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全体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
2、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学校有关部门;
4、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
5、学生会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四条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校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是: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领导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将提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代表;对内对外代表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学生会。
第十六条校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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