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2】号
大郭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进我乡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县有关安全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大郭”建设工作,建设和谐社会。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学校安全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良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师生安全防范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清理整顿个体幼儿园(班);全社会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无伤亡事故;无群体性中毒事故;学校及幼儿园危房整改率达100%。学生学习生活场所消防疏散通道等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合格率达100%。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级各类学校整体联动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网络。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整合工作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对工作不到位、易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协同作战,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针对学生的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问题建立一整套管理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
3、边整边改,巩固成果。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4、督促检查,分类指导。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自检自查阶段。(8月10日—8月22日)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要求统一布置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造册,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并以书面材料报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采取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和家长重视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3日—9月15日)对前一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集中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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