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会计分院
毕业生全体党员大会
2011年5月22日
大会议程
1、廖晓安老师讲话
2、党员代表发言
3、入党宣誓
4、组织关系转移细则
5、支部献祝福
6、卡片传真情
7、支部评议
廖晓安老师讲话
党员代表发言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组织关系转移细则
1、根据党员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且组织关系转移地必须准确无误,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2、每位毕业生党员核对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登记表“本人核实签字”栏需本人手写签名,不得请他人代签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办理时间:毕业离校前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7日---6月17日,毕业离校后集中办理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暑假期间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另行安排。
4、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学生党员亲自签名签收,并由自己妥善携带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确实无法亲自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党员需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或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6、毕业生党员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之后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寄回学院,寄回方式可通过邮寄,传真,寄回时间限制为8月20日之内。
7、为保证毕业生中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能够按时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应及时向所去单位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入党情况,经常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与考察,预备期满前要及时向党组织递交个人转正申请和全年工作总结,争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8、组织关系更正、介绍信补办等工作暂定为暑假的每周周一,补办地点院党办、各支部。
9、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入原工作单位,需由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尚未转入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派遣证和本人书面情况说明,经所在学院党组织登记备案后到组织部办理变更手续。超过有效期,未办理任何手续备案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四年的时光转瞬即逝,那些相处的时光,点点滴滴,会成为一生的回忆,珍藏在心底
卡片传真情
支部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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