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Ⅳ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Ⅰ、Ⅱ、Ⅲ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
、培训与演练
为依法、科学开展我区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地震应急预案》和《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于发生在城阳区及周边地区对我区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应急处置活动。
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军地协同、属地管理。
我区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西侧,被南黄海强震活动带、郯庐强震活动带、燕山—渤海强震活动带包围,牟平—即墨中强地震活动带从中部贯穿,历史上这些地震带上都发生过中强以上地震,对我区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山东青岛—临沂至江苏连云港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在2007—2020年期间,存在发生6级或稍强地震的危险,可能遭受地震烈度Ⅶ度或稍高地震灾害的破坏。
我区主要的危险源是未完成旧村改造的社区100多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危旧房屋;崂山水库和棘洪滩水库坐落在城阳区,同时区内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5家,其中包括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等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城阳、流亭、棘洪滩三个街道,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很容易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以及次生灾害的发生。
危险源登记表和应急物资登记表(见附件1)
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
分级标准
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处置行政领导机构
特别重大地震
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Ⅰ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决定.
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Ⅱ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政府决定。
较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Ⅲ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由市政府决定.
一般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Ⅳ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由区(市)政府决定.
总指挥: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地震局局长
成员名单:见(附件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分析、研究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掌握灾情、社情,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2)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按职责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3)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协调驻城阳部队并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协调前来支援的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4)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征用调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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