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doc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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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⑵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确认指示准确,在送电。
、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不得用其他代用。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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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否则,可用蒸馏水()()调整。~,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15~3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苛性钠电解液;硫酸电解液,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小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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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洗蓄电池之用。
(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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