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决”工作流程示意图
送评
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
报送
将相关资料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审查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审核
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
上报
报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一票否决”工作流程示意图
送评
隶属炎陵管辖的单位参与评先评优的单位和个人。
报送
将相关资料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审核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拟“一票否决”的对象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审批
报同级党委、政府审批。
上报
报上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执行
由有关部门、单位执行。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
办理奖励金工作程序示意图
本人申请
单位审查
公示(5个工作日)
审批
资金发放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奖励对象
办理奖励金工作程序示意图
本人申请
单位审查
公示(5个工作日)
审批
奖金发放
其他城镇居民奖励对象
办理奖励金工作程序示意图
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居(村)委会评议
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乡镇(场)进行初审。
乡镇(场)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对象名单张榜公示5日。
县级审批
审批通过的名单发至乡镇(场)进行公布。
奖金发放
炎陵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流程图由夫妇双方持市级及以上医院两年之内的相关病历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提出病残儿基本情况的书面申请
父母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组织人员对病残儿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再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班子审核签字盖章
父母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领取并填写鉴定申请审批表,贴近期二寸彩色父母子(女)三人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20个工作日内由女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将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审核签字盖章再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核查
乡镇(街道)计生办调查核实,经计生领导小组研究签署意见,于每年2、5、8、11月的1日前将所有资料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复核
县级人口计生局于每年2、5、8、11月的10日前组织有关专家鉴定组对病残儿(母子或女参加)进行医学审核,审核结果在县级计生局和被鉴定对象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
县级计生局于每年2、5、8、11月的20日前将病残儿的审批表、两年内病历资料、县级社会调查材料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市人口计生委于每年3、6、9、12月的20日组织鉴定组专家对病残儿(母子或女参加)进行医学鉴定
鉴定结果于30个工作日内逐级通知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者。被鉴定符合的对象在县级计生局和被鉴定对象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公示7天,如群众无异议,30天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二孩生育证》
说明: 凡户籍在本县的居(村)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者,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可申报。根据湘价函「2003」163号文件规定,病残儿医学鉴定费每例120元。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1. 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是指:抓住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推优”及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环节,并与中学衔接做到早发现、早选苗,及时启发引导学生要求进步、申请入党的自觉性。
2. 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政治信念;
(2)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 团组织推优: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
(1)党团基层组织负责人确定推优名单;
(2)团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
(3)填写团组织推优表。
4. 教育、培养、考察内容:
(1)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听党课等活动;
(2)联系人经常联系培养对象,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表现;
(3)了解其政治历史及家庭情况。
5. 政审包括:
(1)本人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
(2)本人政治历史;
(3)直系亲属(父母及抚养人、配偶、成年子女)及有问题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6. 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的条件: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培养、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
(2)经过团组织“推优”;
(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齐全;
(5)基本具备党员标准;
(6)群众反映良好。
7. 公示:可通过答辩、公告等形式,增强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8. 上报组织部预审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2)政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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