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润安公学社团管理制度
为加强社团管理,使合肥润安公学社团活动有序、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校团委下设社团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校内辅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德育处管理。
二、人员职责
1、社团部部长(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
2、社团部副部长(1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各个社团社长(1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4、各个社团副社长(1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5、各个社团干事(若干),协助社长开展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社长职责
1、社团社长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本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社长要时刻维护会员的利益,在活动中保护会员的人身安全。
3、社团负责人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协会正常活动。
4、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负责人: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曾被撤职的协会负责人;正在担任其他社团社长者。
四、关于社团成员管理
1、新社员的招募:
(1) 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 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3) 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 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长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 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 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五、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2、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 每周四第7、8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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