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天津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考核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天津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考核和监管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的考核和监管工作,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的考核和监管工作。
第三条创建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活动每年6月份开展一次。
第四条凡满足《天津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天津市兽药经营企业,均可在创建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活动期间,向所在辖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五条申请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申请表;
(二)《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机构与人员组织结构图;
(四)企业从业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平面布局图;
(六)企业经营兽药品种目录;
(七)企业质量承诺书;
(八)企业采购、保管、销售、质量管理等制度及记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企业的考核工作,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申请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按本办法要求向原发证书机关提出申请。
第八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及时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名单。
第九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的监管工作,并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对兽药供应商审计和质量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四)兽药产品备案情况;
(五)质量负责人是否在岗;
(六)《天津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其他规定。
存有问题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证书。
第十条凡存有下列问题的,一经发现立即取

天津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88jmni97
  • 文件大小80 KB
  • 时间2018-07-2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