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院大学生
就业职业发展协会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校团体联合会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2
一、组织机构 2
(一)会员大会: 2
(二)理事会 2
(三)协会部门 3
1、秘书处 3
2、宣策部 4
3、信息部 4
4、编辑部 4
(四)分会……………………………………………………4
二、协会的主要任务 8
第三章会员制度 8
第四章会议制度 9
第五章经费管理 10
第六章附则 11
常州纺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常州纺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我认知、自我展示的平台、帮助大学生科学规划大学生涯,帮助大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拓展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创业观,增强就业竞争力。
第三条:协会性质: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由( )指导,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监督、管理下的学生团体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严格遵守《常州纺院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开展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活动,提高学生自身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六条:会员大会其基本职能:
(1)通过或修改社团章程。
(2)决定社团的工作方针、任务、活动项目。
(3)审议并通过社团理事会工作报告。
(4)选举、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
(5)研究决定其它有关重要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理事会作为社团常设管理机构。
第八条:拥有并承担对社团的各项活动的研究决定、监督、指导的权力和职责。
(1)理事会会长由社团社长兼任并负责主持社团日常各项工作。
(2)理事会由社团部长以及社长组织,社员部分参与值班工作。
(3)部长等有社团成员自由选举产生。
(4)部门干事有部门部长选举推出,负责协助部长工作与值班。
(5)在社员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成员辞职或退会,由理事会会长指定代理委员,行使该委员职权。
(6)理事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团遵循对立自主原则。
第九条:会长、副会长:
会长对社员大会负责。社长任期一般为一届;每届任期为一学年。副会长一般由2
人组成,任期为一届,其主要职能是分管相应部门并协助会长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十条:会长职责:
主持召开社员大会。
召集和主持社团理事会日常工作例会。
检查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提名副会长、部门负责人。
在部门负责人出现空缺时,任命代理负责人。
代表本社团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副会长职责:
会长外出代替会长职责,决策协会各项决策,签署相关文件。
组织负责部门,协调负责部门各项工作,指导部门相关工作。
下达院等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协会部门设:秘书处、宣策部、信息部、编辑部。各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正、副部长的任命由协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竞争上岗,任期一年。
第十三条:秘书处职责:
(1)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2)整理保存协会各种文书、档案、活动所有材料、照片等。
(3)审议会员入会、退会,会员资料、就业信息、协会物品的保管。
(4)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负责协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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