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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纠纷.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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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合同纠纷的研究
班级:旅游管理1402 学号:1402106060 姓名:张永喆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但我国的旅游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应发挥它在规范旅游市场中应有的作用。
【关键字】:游客旅行社合同《合同法》维权
【引言】旅游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为各旅目的地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不少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旅游合同存在纠纷,游客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够等。
本文研究了在跟团旅游过程中旅行社随意更改旅游路线,增删旅游项目额外收费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本文发现了在旅游过程中旅客被带领去合同行程以外自费景点或游乐项目的现象。
二、原因
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游客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未仔细阅读并了解,被旅行社钻了空子2、因不可抗力,不得不临时改变行程。出现此情况需要旅行社派人出面进行商议,商议改变的行程其中费用与原合同的差价3、旅行社为挣外快违约。本文主要对旅行社违反合同进行研究。
(一)旅游合同概述及特征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关于旅游合同,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中国合同法在其第325条规定:旅游合同是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 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旅游合同也是遵循其原则的。
1、平等原则。旅游者和旅行社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然而,在现实中,旅行社经常减少景点或是安排走马观花式游览,将剩余的时间安排至合同中未注明的商业购物点,这违反了合同法的平等原则,使旅客遭受损失。而其中的损失,精神损失是必然的。
2、自愿原则。旅游者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3、公平原则。旅游者与旅行社应公平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诚信原则。旅游者、旅行社方面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做到诚实信用。
5、法律约束力原则。旅游者、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其次,旅游合同还具备自有的明显特征:
1、旅游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为旅行社和旅游者。
2、旅游合同的内容是规范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和旅游关系,涉及面广,对象复杂。由于旅游产品具有无形性、不可储藏性、不可移动性和综合性,致使旅游者自身也并没有绝对的意愿与行为,在旅游活动中,往往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意愿与行为。同时,旅游服务
质量是缺乏相应的衡量标准的,旅游合同中也难以描述出旅游者一方需要什么标准的旅游服务和旅游体验。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旅行社一方,往往对其所提供服务之优点大力宣传,但对旅游之不确定性则少有说明,从而现实的旅游与旅游者的期待总会有一定的距离,易成为发生纠纷的原因。
3、主要根据《合同法》的总则规定,同时参照《合同法》的分则规定。
4、可以参照其他法规。
5、旅游合同大多是格式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旅游合同是旅行社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然而,一方面,大部分旅游者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另一方面,由于格式合同中条款的单方事先决定性和不变性,致使旅游者往往只能概括地表示接受。在现实生活中,格式化旅游合同中也常出现一些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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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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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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