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见》,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1、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县(市)区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考核范围,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2、各县(市)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3、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民族事务、教育、农业、林业、商务、粮食、畜牧、盐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切实按照职责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二、进一步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5、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标准化,扎实推进无公害农(林、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无公害农(林、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6、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市城区全面落实好农产品、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扎实开展检测工作。健全农(林、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全面实施生产记录制度。
7、不断开展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投入品使用和农畜产品生产过程的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全面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严禁饲料生产企业使用工业盐、不合格碘盐,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大对三聚氰胺、瘦肉精、高毒农药等违禁物品的清查和收缴力度,杜绝其流入农(林、畜)产品生产环节。
三、进一步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8、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9、依法严厉惩处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辅料、添加物质以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豆制品、儿童食品、奶及奶制品等重点食品加大监管力度,必要时派驻监管员驻厂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区域限售等制度,督促其完善生产条件,保证食品安全。
10、深入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及时组织开展肉及乳制品专项整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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