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
及其在
态度和行为转变中的应用
一、什么是归因
什么是归因
归因是指人们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结果进行分析,指出其性质或推论其原因的过程。它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认知现象。
归因理论的基本思想
“寻求”理解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因;
因果关系知觉是解释行为的基本原理;
可觉察到的原因是推断动机思维的核心。
归因与科学解释的区别
科学解释是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运用比较严密的实验和逻辑方法进行;而归因主要是指普通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归因,它无需理论指导,也不甚周密。
科学解释力求避免错误,既使出现失误,也往往限于人类的认识能力,与动机因素无关;而归因却容许错误,甚至有意出现错误,并且认为这种错误对个体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如借口)。
解释主要侧重于自然现象,往往可以客观地进行研究,并作出一个事实判断;而归因对象偏重于社会行为,归因时不可避免地会带上强烈的主观色彩,属于一个价值判断。
二、人们是怎样进行归因的
1、海德(Heider)的“恒常原则”理论
行为结果是由个体和环境因素联合决定的;
对行为结果的原因知觉包括内部原因(努力、能力、个性、品质、动机、心情和态度等)和外部原因(任务难度、他人影响、运气机遇等),这些原因与其他心理过程相互作用,导致特定的情感体验、对未来的期望和选择行动;
行为结果 O = f(能力×努力× 有效环境)
2、琼斯(Jones)和戴维斯(Davis) 的“相应推断”理论
判断这一行为是有意图的还是偶然的
(1)行动者本人能够预见行为的后果,观察者有可能作出对应推断;
(2)观察者对行动者的能力、经验等有所了解,才有可能确定行动者的真实意图。
“非共同效果分析”
由于特定的行为都是行动者自己选择的,并且选择的和未被选择的都产生各自的效果,如果将这两种效果进行比较,若两者效果不同,从效果的差异上找到行动的原因,就不难进一步推断出内部的潜在意向或特征。
3、凯利(Kelley) 的协变理论
尽管人们活动的结果有众多的原因,其原因作用的方式也极为复杂,但特定的行为结果与原因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固定不变的关系。
人们通常都是从个人、刺激、时间和反应四个方面的协变分析日常的活动和事件的,分析的结果可以得到三方面的信息:
行为是否与大众相同(大众性);
行为是否始终一贯(一贯性);
行为是否与其他刺激引起的反应有所区别(区别性)。
共同点
主张按行为结果解释原因,以及觉察到的原因、期望、情感在抉择后继行为上的重要作用,强调个体的认知活动与行为之间的特定关系:
S(刺激)→ C(个体的认知)→ A(情感反应)和E(期望)→ R(行为反应)。
三、归因的前提条件
特定的线索
成功与失败的历史
社会标准
个体的信念
个体的素质和差异
成就动机
性别
他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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