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来源:省厅网站| 作者:原创| 日期:2009年09月02日| 浏览 76 次] 字体:[大中小]
皖国土资〔2009〕22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以“金土工程”试点为契机,按照《安徽省金土工程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地方突出存在着思想认识不高、机构不够健全、经费投入不足、管理措施不力等问题。为了加快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没有国土资源信息化就没有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体现,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我省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工作效能和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国土资源形象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信息化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通力配合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推广应用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统筹规划、技术支撑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强力推进,形成合力,建立高效运转、配套完善的运行管理体制,共同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要主动汇报争取,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各级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作为各地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国土资源信息化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工作,是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支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信息化机构和队伍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把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建立健全,人员尽快到位。目前还没有成立信息化机构的地方,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编制部门汇报,争取尽快成立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在机构编制未解决之前,可先采取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办法,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到事有人干、工作不间断。已经成立机构的地方要理顺工作关系,加快队伍和制度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和培养,尤其是信息化、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要保持相对稳定。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在2009年12月底前将机构建立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厅信息办。
三、要用足现有政策,畅通经费保障渠道
经费投入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规划、计划和财政预算,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拓展资金渠道,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资金投入。根据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178号)文件
“每年全省各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入库总额的10%可用于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规定,信息化建设经费应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每年列入财政预算。此外,各级征收的矿业权价款及资源补偿费也可用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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