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导论
一、伦理学的产生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由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亚里士多德被称为“伦理学之父”。
二、划分伦理学类型的不同标准
1、主要标准:
历史时期、阶级归属、区域国家、哲学派别、核心概念、理论倾向等
2、一般根据伦理学的功能,划分为理论伦理学(Theoretic Ethics)和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
三、理论伦理学的主要类型
(一)描述伦理学
1、描述伦理学的主要类型和学科性质
主要类型:道德社会学、道德心理学、道德人类学、道德民俗学等
学科性质:是一门经验实证学科。它的立场是纯客观的,方法是现象描述和经验分析,目的是再现道德的本来面目找出统计学规律。
2、描述伦理学的地位和作用
地位:是伦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伦理学理论的一种特殊类型。
作用:提供经验材料和依据,提供研究课题、指明研究方向,验证规范伦理学提供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元伦理学
1、“自然主义谬误”的发现和元伦理学的创立
1903 年英国伦理学家摩尔发表《伦理学原理》,认为以往的伦理学“把非自然的善的属性等同于某个自然属性”如快乐是善、尽义务是善等等,而“善就是善本身,它是不可定义的”,以往的伦理学犯了“自然主义谬误”,因此另辟蹊径专门研究道德语言、道德判断的逻辑,寻找道德命题和判断的理由和根据,开创了元伦理学。
元伦理学并不试图发现或提出任何道德原则,它仅仅用概念分析、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对规范伦理学已经提出的伦理概念和判断进行分析和判断。在西学背景中,元伦理学就是利用分析哲学的工具而对于道德语言的澄清。
2、元伦理学理论形态的演变
:
流行时间:20世纪初到30年代代表人物:摩尔、罗斯
主要观点:善、正当、义务等是伦理学的最基本概念,这些基本概念是不可定义、不可分析的,他们可以被直觉直接把握、是自明的(这里的直觉与经验和理性无关)。
流行时间: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末代表人物:石里克、艾耶尔、史蒂文森
主要观点:科学的伦理学应该只研究道德语言的意义和道德判断的功能,道德判断不过是人们情感(情绪)的表达,道德判断是无意义的伪判断。
流行时间:20世纪50初年代到70年代初代表人物:黑尔
主要观点:伦理学应研究道德语言的日常用法,道德语言具有描述和评价双重意义,其主要功能是建议、劝告、指导行为、影响人们的选择和决定,道德判断、道德原则应具有普遍性,其客观依据是一切相关者的利益乃至全人类利益。
3、元伦理学的贡献、缺陷和规范伦理学的复兴
:丰富了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为伦理学研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确化提供了逻辑学和语言学基础。
B. 缺陷:在研究对象上,局限于道德的语言和逻辑方面,排斥道德的社会历史内涵;在研究方法上,局限于形式逻辑和价值中立的方法,排斥辩证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在理论内容上,片面强调直觉、情感的作用,轻视理性和对利益关系的分析,结果是直觉主义走向了神秘主义,情感主义陷入了主观、相对主义,规约主义在理论上不彻底,偷运了规范伦理。总之,它本想做科学的伦理学,但结果是与实际脱节,患了“精神分裂症”。
:1972年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
(三)规范伦理学
1、规范伦理学的主题和历史
规范伦理学是以道德、规范与行为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侧重于研究道德的规范体系,它以“我应该做什么”为中心,认为“按什么原则规范做什么事”决定着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规范伦理学使用“善”和“恶”、“正当”和“不正当”等术语来表达取舍、决定和选择,或者进行批评、谴责、说明、赞扬和鼓励。
规范伦理学也是近现代以来伦理学发展的主流。其主要工作是是制定、论证道德规范,它是以行为为中心的理论。
2、规范伦理学的两种进路:目的论和义务论。
目的论以边沁、密尔为代表,强调道德原则的实质内容如幸福和快乐,强调行为的效果;义务论以康德为代表,强调道德原则的形式要求如平等和公正,强调行为的动机。
3、规范伦理学的特征和地位
特征:以价值分析方法为研究道德的基本方法;以“应然”统摄“实然”的规范性;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
地位:是伦理学学科体系的主体和核心。
(四)德性伦理学
1、德性伦理学的主题和历史
德性伦理学,又称美德伦理学,是以品德、美德与行为者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它以“我应该是什么样的人”为中心,认为“是什么样的人”决定着“做什么样的事”。
2、对德性伦理的追寻
1982年麦金太尔的《德性之后》的发表被誉为“伦理学研究的新的转折点”。
(五)信念伦理学
1、信念伦理学作为一种伦理学类型和资源
2、信念伦理学的类型
:信、爱、希望,一种趋向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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