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年级家长会
考试改革
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有: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5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分值各为120分;理化两科全卷,卷面分值为12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70分,化学部分为50分。5门学科总分值为480分。
(2)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开卷)和体育(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和体育(体育与保健)学科考试成绩“及格”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05年含市重点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区县重点普通高中录取。
(3)理化(理科)实验学科技能考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招生改革
(1)“推优生”比例有增加。
(2)“零志愿“招生范围扩大,差额投档比例增加。
(3)民办高中可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
一. 2005年考生志愿表栏目设置
1. 提前录取志愿
包括:(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
(2)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须专业考试合格)。
(3)中职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6个志愿,须专业考试合格)。
二. 志愿表中“统一录取志愿”填报要求
志愿表中“统一录取”志愿栏共有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普通高中、中专、职校、技校的志愿顺序根据本人意愿排列。考生必须慎重填写,一旦被顺序前面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考生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录取。
三. “择校生”的招生规定
“择校生”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的规定,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只有公办市重点、区重点和一般高中才能招收“择校生”。择校生按规定交纳学费外,还需一次性按学校类型交纳“择校”费:寄宿制高中4万元、市重点3万元、区重点2万元、一般高中1万元。
四.“择校生”的志愿填报与录取
“择校生”志愿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他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情况慎重填报,一旦考生被志愿表“择校”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志愿,而顺延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
五. 考生填写“志愿表”需注意的问题
考生填写志愿时必须把招生学校的代码与简称填写准确清楚,代码与简称保持一致,若代码与简称填写错误,造成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负责。填写时字迹清楚。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区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志愿。
六. 选择志愿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 合理定位
拿到志愿表,首先要对自己的实力有个清醒的认识,看看自己初中4年的成绩在全校、全区毕业生中处于哪个层次,基本决定报考哪类学校。在选定报考学校时,还必须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因为各校的收费有高低,特别在填报,“择校”志愿、民办学校时,要事先了解收费标准。
2. 知己知彼
在中考志愿填报时,先研究中招的政策和具体的规定,还必须对报考学校全面了解,包括学校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办学特色、距离远近等。获取第一手资料,这样使你所填的志愿都是你想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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