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蓝花园A-2栋
桩基工程
质
量
评
价
意
见
报
告
编制:
审核: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晟蓝花园项目部
2009年10月
一、工程概况
《晟蓝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胜华村,由8栋15-23层住宅楼(部分商铺),2栋地下室及户外配套设施组成,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桩基设计为甲级,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强度为6度。
《晟蓝花园》A-2栋为17层临街商住楼(有裙房两层为商场),㎡,建筑物总高56m,由武汉市蓝焰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勘察单位为中南勘察设计院,设计单位为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由中建三局二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武汉平安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本工程基础采用先张法离心砼制作工艺的预应力高强混泥土管桩(代号PHC),住宅楼部分选用PHC-AB500-125-37,裙楼部分选用PHC-A500-100-27,设计单桩承载力分别为1800KN和1260KN。总桩数为226根(住宅楼192根,裙房34根)。另外,每栋单桩竖向抗静载荷试桩2根,均符合设计要求(详见试桩报告)。
二、工程质量评价依据
1、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晟蓝花园”A-2栋结构图及变更单;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先张法预应力混泥土管桩GB13476-1999;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5、预应力混泥土管桩04ZG207;
6、预应力混泥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42/489-2008;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9、委托监理合同;
10、“晟蓝花园”桩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工程质量控制状况
1、工程施工前,中建三局二公司提供了桩基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批),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提供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五大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岗位证书。
2、施工单位拟选定的预应力砼管桩生产厂家,约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生产厂家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其生产能力、运输条件、质量控制进行了了解,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了建议。
3、在认真阅读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图集后,由业主邀约设计院来工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明确了在施工中如发生与设计要求不符或意外(如压桩力符合但入土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压桩过程中出现“爆桩”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设计院,征得设计认可后方可作进一步处理。整个压桩过程中都遵循了这个原则。
4、静压桩机等一应设备进场均应先向监理报验,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所报资料与设备是否一致,并能满足工程桩施工需要。
5、对进场的预应力砼管桩,监理除核查资料外,还对实物进行了外观检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将管桩堆放场地平整、坚实,不同型号桩段分开堆置,桩段起吊时严格按照04ZG207“图集”要求执行。
6、压桩前,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进行了复核,并要求压桩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监理工程师坚持旁站监理,对工程桩的垂直度、压桩力、入土深度、焊接质量均同步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
7、8月3日施工过程中A-2栋187#桩入土32m时出现无压力值,根据工作经验,认定为爆桩,及时与设计院沟通,出具补桩联系单,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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