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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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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课程结构
利润及其分配
13、14章
企业财务目标
第一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
第二章
财务(报表)分析工具
第三章
财务管理基本内容
筹资
4、5、6章
投资
7、8、9章
营运资金管理
10、1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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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利润分配
教学要点
教学内容
思考题
自测题
自测题答案
习题
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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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要点
利润分配程序
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
股利政策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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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第一节国有企业利润分配
第二节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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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有企业利润分配
一、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历史沿革
(一) 统收统支分配制度
(二) 企业基金制度
(三) 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制度
(四) 利改税制度
(五)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六) 税利分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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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税利分流制度
,是企业实现的利润分别以所得税和利润两种形式上缴国家一部分,其余利润留给企业。
,是企业把上缴所得税以后应交给国家的投资收益部分以承包方式确定下来。
。实行税利分流之前,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是用所得税前利润归还的,这样,实际上国家承担了一部分还贷负担,而且容易造成企业争贷款,不重视投资效果的情况。因此,税利分流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应在缴纳所得税以后,用企业留用利润或其他自主运用的资金归还。具体做法是:
(1) 从1989年起,企业新借入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均用生产发展基金或更新改造基金归还,在借款期间内,企业支付的在建工程的借款利息,可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
(2) 企业原先所取得的老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可用所得税前利润归还一部分,但最多只能归还一半,其余部分应该用企业留用利润归还。
(3) 从1989年起,试点企业无论归还新老借款,一律不再按还款利润提取两项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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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一般原则
(一) 规范性原则
(二) 公平的原则
(三) 效率原则
(四)处理好企业内部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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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程序
(一) 基本程序
税后利润的分配应当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支付违反税法规定的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按规定可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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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分配的项目
。公积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是企业用于防范和抵御风险,补充资本的重要资金来源。
。公益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的资金,其提取比例按企业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确定。
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是投资者从企业获取的投资收益。企业应当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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