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第一节
银行的分类及其职能
二、银行的分类及其职能
1、我国银行的分类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
2、我国各类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
性质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
主要职能
第一: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第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第四: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发行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
第三:经理国库;
商业银行
含义: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金融企业法人)。
利润来源:
贷款利息与存款利息的差额扣去费用就是银行利润。
分类:
性质:
负责办理工商信贷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
职能:
办理工商企业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监督、城镇居民储蓄等。
性质:
负责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
职能:
集中管理农村信贷,领导和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
性质:
我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
职能:
管理国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和决算等。
性质:
我国统一经营外币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
职能:
统一经营全国的外币买卖业务,办理一切贸易和非贸易的外币国际结算。吸收外币存款。
性质:
是一家经营多种业务的综合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创建于1908年,1987年4月重组为国家、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入股的社会主义股份制金融企业。)
职能:经营人民币和外币的各项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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