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野性语言抒写“自我”
刘克邦是湖南文学界近年来涌现出的一位以写作散文见长的作家。继《金秋的礼物》《清晨的感动》之后,又将一本厚厚的散文集《自然抵达》呈现在读者面前。这部作品由“怀揣温馨”“心灵标杆”“人生品味”“真情咏叹”及“西域感怀”五个片段组成,收录散文61篇,是作者在散文创作的崎岖山路上以一种“虚静”心态快乐攀登所获得的又一成果。这部作品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语言充满野性,二是自我的弥漫无处不在,如一根红线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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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是文学的文学性、文学的魅力之所在。好的文学语言应该烙上作者的鲜明个性,成为只属于作者本人的唯一的言语,正如当代著名作家汪曾祺所说:“一个作家能不能算是一个作家,能不能在作家之林中立足,首先决定于他有没有自己的语言,能不能找到一种只属于他自己,和别人迥然不相同的语言。”(《年关六赋序》)。刘克邦散文所使用的语言,透露出一股旷野清风扑面的特别的味道,其特征是充满野性。野性语言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语言,是指没有羁绊、约束和规范的、自自然然的、原生态的语言,借用宋代文学家苏轼的话,就是“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自评文》)。这种语言特质在《自然抵达》中有丰富的表现,具体如下:
一是不讲究修饰,不追求技巧。中国文学在语言的运用上有两个传统,一是道法自然的传统,另一是讲究修饰、追求技巧的传统。后一传统的典型代表当推唐代诗人杜甫。杜甫在《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一诗中说:“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的许多诗歌体现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理念。如“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秋兴八首》)二句,将主谓宾的语法顺序加以打破、颠倒,极尽修饰之能事。从传统的角度看,刘克邦散文的语言是反杜甫的,他继承了另外一个传统。在《自然抵达》这部作品中,几乎找不到类似杜甫诗句的颠倒语法顺序的句子,他的言说跟普通人说话没有两样,用普普通通的话,人人都能说的话。对此,作者自己也有清醒的认识。他在一篇文章中说:“我的散文都是来自自己真实的生活和心灵的感受,正如我夫人所说:‘你的文字太真实了,没有一点加工,很多细节都没有修饰,都是原生态的反映。’的确,很多时候我写作,都是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不讲究修饰,也不追求技巧,所以文字看起来很直白。”①可见,作者是在有意追求这种语言风格,这和他做人的风格相一致。
二是句式上大量运用生活化的短句。句式的使用,刘克邦的散文以短句见长,不喜欢使用长长的、欧化的句子。他喜欢用二字句、三字句、四字句,尤其对四字句情有独钟。如《漫漫风雪路》一文对父亲一生的总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往事如烟,不堪回首。父亲,从少年,青年,再到中年,直至老年,求学、经商、做工、教书、务农、复职、退休,天真过,帅气过,激昂过,沮丧过,荣耀过,心酸过,如今已是满头银丝,一脸皱褶,身躯佝偻,步履蹒跚。他的命运,可谓多舛终幸,印刻着太多太深的时代痕迹。”《车祸现场》对窗外景物的描写:“车窗外,群山耸立,连绵起伏,云雾缭绕,林菁葳蕤;涓涓山泉,清澈透亮,汇流入溪,流淌不息;农屋稀落,菜畦连片,鸡鸣狗欢,炊烟袅袅,梯田坡地,层层叠叠,阡陌纵横,错落有致,真可谓似锦似绣、如诗如画,好一派田园风光,好一股龙脉神韵!我不由得心中暗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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