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真理是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
权利
权利是美好的,深受人们的喜爱。那么,对于人人都喜爱的权利到底是什么,就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
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认为权利是天赋的,是人与生俱来的。
:认为人的权利是神赋予的。
:认为国家创制法律、权利的内容和保障均由法律规定。
:认为权利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个人权利要在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存在和实现。
西方学者关于“权利”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权利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
即“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马克思主义权利观,权利就是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义务人所保证实现的法律手段。
义务: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权利: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
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核心部分,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的,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权利和义务
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不得有法内、法外特权;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享受权利同时履行义务;
一、法律权利
(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
(三)法律权利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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